女人的力量 卡哇伊是要付出代價的──胡美麗與龍應台的獨自對話

by  龍應台
可愛藏著什麼涵義呢?它藏著人格的弱化、性的被動、身體的玩物化、主權的繳械、自我的壓縮……

 

封建的道德怪獸

 

龍:那一天,法務部提出「國家人權報告」,重點在台灣簽署了兩個世界人權公約之後落實的情況。我聽得很認真,然後實在忍不住要問一個問題。說「忍不住」代表平常是忍得住的。每週一次的院會,所有的部會首長都在,時間只有二到三小時,目的是讓首長們知道一些平常沒有太多接觸的其他部會的業務,更重要的是很多重大決策或要送立法院的法案必須在這個會議裡正式通過才真正成為決策。

 

因此時間寶貴,若非必要,不要囉嗦。

 

可是這一次我沒有忍住,實在是因為,碰到了一個我一向關心的議題,本來應該是胡美麗你會跳起來大聲嚷嚷的題目,但是你已經消失多年。

 

簡報結束之後我就舉手問:在國外求學、工作的幾十年中,有兩個台灣的法條是讓我長期覺得羞愧的,一個是當年控制思想言論的刑法一百條,一九九二年修訂了,一個就是現在還存在的刑法二三九條,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我無法想像,到了二十一世紀,台灣還用刑法來管理人民私人的情感和身體。請問對於通姦,法務部是否已經有了除罪的準備?

 

胡:好好笑,法務部怎麼說?

 

龍:當然是沒有。但是院會後法務部的主管來跟我說,其實問卷做過很多次,每一次都有高達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民意反對通姦除罪。法務部如果真的推動的話,可能會被轟死。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問題不在法務部,保守的是社會大眾,是人民自己。

 

沒多久,和台灣難兄難弟的南韓也廢除了通姦刑罰,台灣就只有和全世界的穆斯林國家同盟了。當然,還有一些美國的州,但是,跟那些州同盟可不是光榮的事啊,美國有些方面是極端落後的。

胡:告訴你,刑法二三九條是什麼?就是國家當祕密警察,手裡拿著一副手銬、一串鑰匙,站在你的結婚典禮上,在你交換戒指和誓言的時候告訴你:簽約了喔?今天起你這一輩子只能跟這一個人性交,做不到就腳鐐手銬去坐牢,鑰匙帶來了。

結婚就是性交易吧?結婚就是簽了壟斷條款的性交易吧?

連娼妓我們都在說身體要有自主權,只要排除剝削,讓男人女人決定要怎麼用自己的身體。但是婚姻,我們卻把穿著制服的警察和法官帶進臥房來,讓他監視我們跟誰做愛、做幾次、有沒有插入?


「通姦」當然是不好的,因為夫妻之間的親密信任一破就很難復原,代價太大了。但是人和人的信任,怎可能由法律來管呢?而且用刑法來規定我們的身體,你不覺得這反而是對婚姻的褻瀆嗎?對愛的忠誠和信任,要依靠國家、警察、刑法來維持,你不覺得是對愛情的侮辱嗎?

龍:不要激動。

胡:怎麼能不激動!女人沒有女人意識是最落後的人類品種。二三九條款落到實際上就成為女人傷害女人的法律。

可是大陸也很恐怖。它看起來比台灣文明,至少沒有把通姦入罪,但是網路上大家最愛瘋傳的就是原配怎麼在大街上剝光了第三者羞辱毒打的暴虐鏡頭,而圍觀的路人和網民則享受著道德的裁判優越感和沒臉說出來的心底的各種變態意淫。

台灣把國家刑法帶進個人的道德領域,是最違反現代民主原則的,可是一談到原配、小三這種詞,最封建的道德怪獸就「吼」——抓狂了。

我非常不能忍受看見女人踐踏女人,真的。不管是捉姦、訴訟還是當街凌虐,都是部落式的野蠻。

 


龍:《美麗的權利》出版到今天的三十年間,你覺得台灣的女權有進步嗎?

 

圖片提供:
天下雜誌, Visual Hunt

龍應台

龍應台

文章 1

一九八五年以本名「龍應台」寫「野火集」,以筆名「胡美麗」寫「美麗的權利」。前者針砭政治國事,行文嚴肅懇切,後者挑戰性別觀念,筆調潑辣張狂。風格迥異,以致讀者長期不知胡龍實乃一人。 二○一六年,龍應台重訪胡美麗,期以觀照三十年來社會性別觀念之進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