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律師,是女性。

by  賴芳玉

我是執業23年的律師,清晰記得女性在法律圈的軌跡。

 

這很重要嗎?它很重要,因為你不是我,你不知道對我或者類似「我」的這種人,女性要有意識地在社會性別刻板印象中滑行的軌跡,而不被父權社會同化,是如此不容易,就像魚在水中游,無法離水而活,卻必須努力地看見水,或者划動的水痕。活得明白,不是件輕鬆的事。

 

1992年考上律師,那時女性擔任法官、律師多嗎?這似乎不太重要,因為法律制度的建構,我賭它立法過程必然一堆欠缺女性思維的想像,我們在一堆欠缺女性思維的法律中成為法律人,如何看見父權的軌跡?就像喝了奶水長大的我們無法分辨骨血中那些來自母奶,那些來自牛奶的孕育。

 

多年前我坐在法庭外等庭,低頭翻閱卷宗,差點忘了時間,趕緊看手腕的錶,是的,那時還流行戴手錶,還沒有顯示時間的智慧型手機。

 

坐在對面長椅子上的民眾,對著我笑,我愣了一下,心想我應該不認識這個人吧。但他的微笑沒有敵意,很親切,一如我對台灣百姓向來溫暖敦厚性格的評價,我點頭回應。

 

然後他開始攀談,「小姐,你是這裡最年輕的女生……」我蹙眉不語,年紀和女性的身分,似乎貶低了我的專業和認真,即便他已然看見我穿著鑲著白邊的黑色律師袍、即便他看見我如此認真的研究卷宗。

 

他沒有惡意,如我所說的溫和親切,但三言兩語就顯示這社會的意識--對年輕、女律師的評價,我賭氣的想:「你最好也這麼對男律師攀談。」

 

因為他是男性,所以才這麼想嗎?當然不是,性別歧視,無關性別。

 

一位董事長出國,交代秘書遇到疑難雜症就必須立即通知「賴律師」,我猜想祕書應該很清楚董事長向來倚重並信任「賴律師」,但她不認識我,因為董事長通常直接和我聯繫,不會假手他人,我感謝他的尊重。

 

「喂,請問賴律師在嗎?」秘書來電。

 

「我就是。」我淡淡地回應。

 

「我是說要找賴律師。」秘書的語氣失去了耐性。

 

「我就是賴律師。」而我的語氣已經在壓抑怒氣。

 

「喔,妳是賴律師?我一直以為賴律師是男的……」她的語氣除了驚訝,還有一絲輕浮輕蔑。

 

年輕氣盛時的我不懂得甚麼是「禮貌」,所以直接掛她電話了。

 

同行應該就會明白女律師的處境了?當然不是,擁有特權者是看不到特權,這就是歧視不易被看見的原因。

 

 

多年前,一位男律師說周六要開會,但我拒絕。

 

「學校這周六有懇親會。」我耐著性子解釋。

 

「我知道這周六學校懇親會,我們的孩子都是啊……」他有些不悅,我知道他很需要我的參與,這點認知讓我多了一些耐性。

 

「喔,那懇親會誰去?」我甚至帶著微笑地詢問。

 

「我太太啊……」他很快地回答。

 

然後我揚起眉望著他,所以還需要我更多的解釋嗎?

 

年輕時的我相當尖銳,但不尖銳,就容易被忽略我或類似「我」這種人的存在,現在的我,變得很柔軟,因為現在的環境不需要我尖銳了,台灣性別平等成績是多麼傲人。

 

但近日看見關於羅瑩雪部長在國會發言,網友回應不敢玩弄恰北北女生的細肩帶、關於立法院余宛如委員帶三歲以下孩子進國會所遭受的訾議、或更早些關於網友對於李宗瑞事件被害者的貶抑……。

 

我不禁自嘲著,性別平等?真是見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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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提供:
moose via Visual hunt

賴芳玉

賴芳玉

文章 28

提倡兩性平權的公益律師,在為弱勢婦女提供法律協助的過程中,看見性別觀點的不平衡,時常導致社會輿論及判決方向忽略女性處境。「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究竟法律有沒有性別之分?她要以女性視角,點出司法中的性別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