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力量 卡哇伊是要付出代價的──胡美麗與龍應台的獨自對話

by  龍應台
可愛藏著什麼涵義呢?它藏著人格的弱化、性的被動、身體的玩物化、主權的繳械、自我的壓縮……

 

胡:對於強暴反應最大。當時的普遍社會心態是,如果一個女人被強暴了,大家會覺得是因為那女的自己不檢點,或者穿著太暴露,媒體用一種「都是你不小心」的暗示語言報導,警察用一種「你自找的活該」姿態辦案,基本上就是說,只有女人自己賤才會招來強暴。對強暴者反而不太譴責,好像「老天就是會下雨所以你不帶傘就是活該」的那種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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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找到這一段了。你說: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愛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願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興著露背裝。我把自己妝扮得嫵媚動人,想取悅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你若覺得我美麗,你可以傾家蕩產地來追求我。你若覺得我難看,你可以搖搖頭,撇撇嘴,說我「醜人多作怪」、「馬不知臉長」,但是你沒有資格說我「下賤」。而心地齷齪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麼他就是可恥可棄的罪犯、兇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沒有絲毫關係。你若還認為我「自取其辱」,你就該讓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來打你一記耳光,讓你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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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問題在「性」。

 

女人的貞操,是被看作財產的,而男人被當作潛在的買主或者強盜。被強暴了,覺得是自己錯,東西被搶走了。如果女兒或妻子被人家給「睡」了,那麼就要人家出「遮羞費」。你記得嗎?三十年前媒體上三天兩頭有「遮羞費」的社會新聞。所以有一篇就叫「遮羞費」,我說的是,幹嘛啊,性是男人女人都愛的事,如果雙方同意,哪兒有「羞」需要「遮」,而且,憑什麼就是男人給女人錢來遮她的陰部,為什麼不是女人給男人錢來蓋他的陽具呢!性是取悅,是享受,怎麼做完之後就把它當作懲罰的理由、求償的工具、羞恥的標的呢?   

 

這代表女人在假裝說,性的享受是男人的專利,女人是犧牲者、受難者。哪有這回事?

 

可是龍應台不是也忍不住談到性了嗎?

 

龍:我哪有?我都談大江大海國家大事,要不就目送安德烈,談心靈和素養。我跟你不一樣,我不談性。

 

胡:你在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禮拜四的行政院院會上說了什麼?

 

龍:呃……

 

胡:說!

 

圖片提供:
天下雜誌, Visual Hunt

龍應台

龍應台

文章 1

一九八五年以本名「龍應台」寫「野火集」,以筆名「胡美麗」寫「美麗的權利」。前者針砭政治國事,行文嚴肅懇切,後者挑戰性別觀念,筆調潑辣張狂。風格迥異,以致讀者長期不知胡龍實乃一人。 二○一六年,龍應台重訪胡美麗,期以觀照三十年來社會性別觀念之進退。